各校外教学点、各位本科在籍学生:
根据《西安邮电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西邮校发[2025]37号,现将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原学士学位申请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6年3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西安邮电大学信息大厦
河北校外教学点(仅限河北考生)
二、考试内容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英语和主干课。主干课测试参照本专业教学大纲要求命题。英语测试参照《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要求命题。
三、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需同时满足下列4个条件,如有一项不满足则不予授予学位,请报名参加考试的学生结合自己的成绩综合考量。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按百分制计);
3.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修业年限内有考试作弊行为者;
2.在学业水平测试中有考试作弊行为者;
3.收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且在申请学士学位时处分仍未解除者;
4.因其他原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者。
四、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30日,过期将不再受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资格。
五、报名对象
1.2024级专升本在籍学生,2021级高起本在籍学生;
2.2025年毕业的高起本及专升本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前置学历需要清查且未清查通过的学生;
2.上年度考试违纪者。
六、报名方式
以各校外教学点为单位进行报名,各校外教学点务必将报名信息及时通知本教学点学生。拟申请学位的学生应按时、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汇总表,各校外教学点于2025年12月2日前将报名汇总表报学历继续教育部。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考前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在考试通知中另行通知。
八、免试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学校组织的英语科目考试:
1.参加2005年(含)以后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高于总分50%(含)者;
2.参加2001年(含)以后全国外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
3.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18日